农村的土地能否继承 养子女拥有继承权吗
2022-10-27绍兴离婚律师
王良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现执业于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 ,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农村的土地能否继承
继承是指继承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那么,农村的土地能否继承呢下面请看律师的回复。
网友提问:
我是一个学生,我的父亲是爷爷奶奶收养的。当时由于我父亲是独生子女,在分土地的时候分给了我父亲两份。父亲于16年前病故,8年后母亲改嫁。从父亲病故至今,原来的土地一直由爷爷奶奶耕种,房屋也是他们居住。但是最近他们将房屋给了别人改建和居住。我想问的是原来的房屋是不是有属于我和母亲的部分我们能否继承父亲所分得的土地
湖北肖贵宾律师回复:
我国土地所有权是国家和集体所有,所以不存在个人土地所有权,个人只有使用权,而继承是指继承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所以不存在你说的继承土地的问题。但土地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承包期内的土地,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
养子女拥有继承权吗
在我国想要收养孩子的话,就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否则是不能够收养的。那么收养的孩子是否拥有相应的继承权呢。所以下面是为大家介绍关于养子女拥有继承权吗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也大家可以咨询。
一、养子女拥有继承权吗
根据《继承法》第9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收养关系成立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有继承权,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到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带着公证书去办理财产转移手续。有遗嘱但立遗嘱人生前并未办理遗嘱公证的应到法院办理。
有遗嘱公证书的遗嘱继承人可带着遗嘱公证书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到所在地的房管局直接办理过户。至于遗产的分配可由继承人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的也可请求法院的支持。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的规定,;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可代位继承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养子女不仅可以法定继承,还可以代位继承。
二、养子女与亲生子女权利一样吗
养子女就是指被人收养的子女。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行为而产生。同时,养子女和自己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也因收养行为而消除。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的关系相当于因为收养关系而成立的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即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和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样的。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
三、养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效力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生效。根据婚姻法第23条的规定,收养的法律效力可分为两方面:
1.收养的拟制效力。收养的拟制效力,即形成收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效力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相同: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2.收养的解消效力。收养的解消效力是指收养使被收养人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法终止消除的效力。这是对父母子女法律关系的解消,而对父母子女间的血缘关系是无法消除的。收养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和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其他近亲属;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但婚姻法关于禁止结婚条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规定仍然适用于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生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的结婚行为。
孤儿或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与生父母亲属、朋友间可形成抚养关系,但不适用收养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由子女等,而且其中的子女就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养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为大家带来养子女拥有继承权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